篮球场中圈的半径是1.80米。绝大多数球迷只知道中圈用于开场跳球,但中圈及其延伸的中线,在整个比赛过程中还承担着多次“球权交接”的功能,节间发球和争球判罚都与它密切相关。
NBA篮球场
第1节开始时,一名裁判员在中圈、在两名互为对方的队员之间将球向上抛起,一次跳球发生。跳球时,每一跳球队员的双脚应站立在靠近该队本方球篮的中圈半圆内,一脚靠近中线。球到达最高点后必须被至少一名跳球队员用手拍击。
这是中圈最广为人知的用法,也是篮球比赛的开端。
NBA与FIBA在此处开始产生分歧:FIBA第一节跳球后未在场上获得控制球权的球队,获得下一次跳球情况中的交替拥有球权;NBA则在第一节和每一个延长期的开始都在中圈争球。
交替拥有是以掷球入界代替跳球使球成活球的一种方法。开场跳球后,中圈的任务并没有结束——它变成了一条“发球基准线”。
在任一节结束时,拥有下一次交替拥有球权的球队应在记录台对侧的中线延长线以掷球入界开始下一节。篮球规则明确规定这个发球位置是“记录台对侧的中线延长线”,而不是端线或边线。无论交替拥有箭头指向哪一方,中场线就是他们的发球起点。
这构成了中圈在开场跳球之外的第一个实际用途:每一节开始时的发球位置。
中圈的另一项关键功能,与“争球”判罚和交替拥有箭头直接相关。
当裁判宣判争球时(双方各一名或多名队员同时紧握球,以至不采用粗野动作任一队员都不能获得球权),比赛不需要真的在中圈重新跳球。现代规则(FIBA自2003年起采用交替拥有规则)规定:所有跳球情况中,双方球队将交替拥有在最靠近发生跳球情况的地点掷球入界权。
但中圈仍然通过“发球位置”来发挥作用。当裁判宣判争球后,如果没有其他特殊情况,球队应当从最靠近争球发生的地点的边线或端线发球。而当球权在节间交接时,中圈和它的延长线就是发球的固定起始点。
交替拥有规则并非FIBA首创——NCAA首先采用此规则,FIBA在2008年规则修改中跟进,采用交替拥有来处理争球。CBA联赛自2003-2004赛季开始采用此规则。NBA则每次争球时仍在比赛地点执行跳球。
早期篮球比赛规则简单,每次投中或罚中后都在中圈跳球重新开始比赛。当时的中圈直径约1米,中锋跳球时一只手必须置于背后腰部,任何一足不得踏出圈外。虽然这套规则早已废弃,但中圈的象征意义始终保留——它是比赛“从无到有”的分界点。
上一篇: 疯狂三月为何总能爆冷?单场淘汰制如何放大“一场定生死”的偶然性
下一篇: 没有了